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送检须知
信息发布者:网站管理员 浏览次数:11710 发布日期:2010-05-05 11:36:01

尊敬的客户:

为了保证您送检的样品能够快速准确地进行测试和出具报告,共同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,请在送检样品时注意以下事项:

一、提供证件

1、个人代表单位送样检验的,要提供所在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、送检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
2、以个人名义送检,须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

第一次送检时提供。

二、委托检测协议书

送检委托检测协议书可从本所网站下载电子版(www.jjqii.com)打印须一式贰份,也可到本所业务台取得三联单

委托检测协议书填写:

1、填写须谨慎,若出现错误用杠改(××)再在错误的地方盖手印确认,错误不得超过两处。

2、委托单位信息:须与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;企业或贸易商如需要让供应商或加工厂代理送样检验,且委托单位一栏要写本企业名称的,必需提供授权代理证明及供应商清单,并指定代理送检方专人负责送检。若无法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的,请以个人名义送检,委托单位请填写送检人姓名。

3、样品名称:须体现样品的真实属性(如超纤革应该写“超纤革”而不能只写“超纤”)。

4、生产单位:如要填写生产单位,需产品包装标识上有体现生产商,否则不能填写。

5、样品数量:请正确填写所送检的样品数量,若是面料或皮革,请填写数量及面积(如“1块(30cm×30cm)”)

6、商标:无注册、无完整包装或无体现商标的产品不能填写商标,有体现商标的产品如不是委托单位所有的,需提供商标所有权方的加工合同或授权生产书。

7、规格、型号、货号:食品包装规格应填写在“规格”栏、鞋号大小应填写在“型号”;企业内部货号或编号可填写在“编(货)号”一栏,或货号超过2个,在本栏写“(见备注)”,货号填写在“其他说明”里,并在后面注明“(委托单位提供)”

8、等级:如须结果判定的,应在本栏填写标准相应的判定等级

9、试毕样品处理:如要取回试后样的,请勾选“取回”

10、检验性质:如成品须结果判定的(下结论),请勾选“委托检验”,并写下相应的产品标准;如按企业标准检验,应提供与样品相应有效的企业标准;如企业制标进行验证检验的,应提供企业标准,且应进行全项目检验。

11、检验项目:若用“鞋类”专用单,请在检测项目表中勾选相应的检测项目,如列表中没有的,请勾选“其他项目”,并在后面写下项目及其他详细说明或要求。测试如有特殊要求的请填写清楚(如测试部位、时间等)。

12、交付方式:请勾选报告的领取方式。若是挂号邮寄或特快专递的,请填写有效的收件地址、收件人及联系电话须填写清楚

13、若委托检测协议书填写完毕,确认无误,请在协议书的下方“委托方(或授权)代表签名:”处签名并盖章(公章或手印)

三、送检样品

送检样品不应有影响检验结果的缺陷和疵点,样品数量应符合检测要求。若对样品数量要求不明,请先来电与我们联系。

四、收费

本所(中心)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收费,统一先收费再测试。转账客户请在明确收费后转账,并将转账凭证传真至我所(中心)(0595-85624595),本所将在确认转账后进行测试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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