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 知
本所(中心)应省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应严格委托检验的相关要求,
特做如下决定:
1、 个人代表单位送样检验的,要提供所在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、送检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2、 委托检测书不能涂改,填写完毕后要签名、盖章。
3、 有体现商标的产品如不是委托单位所有的,需提供商标所有权方的加工合同或授权生产书。
4、 企业或贸易商如需要让供应商或加工厂代理送样检验,且委托单位一栏要写本企业名称的,必需提供授权代理证明及供应商清单,并指定代理送检方专人负责送检。
5、 委托检测书的生产单位一栏如要填写的,需产品包装标识上有体现生产商,否则不能填写生产单位名称。
晋江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
福建省鞋类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
福建省伞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